(征求意见稿)
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是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化转型,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应当在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中落实《需求标准》,优先选择使用氢能源、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等的高效系统设计方案;所采购的信息产品及配套设备应当符合节能、有害物管理、可再生利用率、降噪等要求;应当要求数据中心运维服务商加强能源管理,满足数据中心电能比、冷却系统能源效率比、再生能源使用率等绿色要求。
二、采购人应当按照《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对数据中心设计、信息产品及配套设备、运维提出绿色要求,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验收过程中的抽查、能耗监测、违约责任等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即可视为符合规定,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环节提供检测认证报告。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检测时间长等原因,无法由采购人在履约过程中抽查送检的,可要求供应商在履约阶段提供相关检测认证报告。
三、采购人要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必要时委托依法取得信息产品、运维服务及能源管理相关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对数据中心落实《需求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测认证。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信息产品及配套设备,或所运维的数据中心不符合《需求标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和电子卖场要对承诺符合《需求标准》的信息产品、配套设备加挂标识,方便采购人选择。履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和电子卖场管理职责的机构要对信息产品及配套设备是否符合《需求标准》进行抽查,送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检测认证。
五、采购人自行运营数据中心的,应当按照《需求标准》的要求开展运维管理。
六、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 日
附件: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1 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政府采购中涉及的数据中心。
本要求对数据中心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576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19577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20943 |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
GB 21455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21520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28380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29540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29541 |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30721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36886 |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
GB 37479 | 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37480 |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40879 | 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50174 |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
GB 50462 |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T 14715 |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 |
GB/T 17651.2 |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第2部分:试验程序和要求 |
GB/T 19413 | 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
GB/T 20155 | 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测定 |
GB/T 29784 | 电子电气产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
GB/T 32150 |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
GB/T 32355.2 | 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2部分:洗衣机、电视机和微型计算机 |
GB/T 32910.1 | 数据中心 资源利用 第 1 部分:术语 |
GB/T 32910.2 | 数据中心 资源利用 第 2 部分:关键性能指标设置要求 |
GB/T 32910.3 | 数据中心 资源利用 第 3 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 |
GB/T 9813.1 | 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1部分:台式微型计算机 |
GB/T 9813.2 | 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2部分: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
GB/T 9813.3 | 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3部分:服务器 |
HJ 2507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网络服务器 |
YD/T 1816 | 电信设备噪声限值要求和测量方法 |
GB/T 40006 | 塑料 再生塑料 |
3.1 数据中心 data center
由计算机场地(机房),其他基础设施、信息系统软硬件、信息资源(数据)和人员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组成的实体。
【GB/T 32910.1-2017,定义2.1】
3.2 数据中心电能比 ratio of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of date centers
统计期内,数据中心在信息设备实际运行负载下,数据中心总耗电量与信息设备耗电量的比值。
注:表征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PUE)。
【GB 40897-2021,定义3.4】
3.3 数据中心信息设备(IT设备)设计负荷 date center information equipment design load
数据中心各类信息设备的设计的额定功率之和。
信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和计算机系统(服务器、工作站、小型主机、信息安全设备等);网络和通信系统(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网络分析仪、负载均衡设备等);数据存储系统(磁盘存储阵列、磁带存储设备等);辅助电子设备(网络管理系统、可视化显示和控制终端、打印机等)。
【GB 40879-2021,定义2.1】
3.4 数据中心能源使用效率 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
数据中心在信息设备实际运行负载下全年总电能消耗量与数据中心全年信息设备电能消耗量的比值。
3.5 数据中心冷却系统能源效率比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本标准中的能源效率比是指冷却系统的年能耗与输入到整个冷却系统的总电能的比值。
3.6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一次能源的一类,在一定程度上,地球上此类能源可在自然过程中再生。
注:此类能源包括例如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地热能等。
【GB/T 32910.1-2017,定义2.7】
3.7 消费后再生塑料 post-consumer recycled plastics
产生于最终用户产品的塑料,这些产品已经实现其预计用途或不能再使用(包括从销售链中返回的产品)。利用这些废弃的塑料加工而成的用作原用途或其他用途的塑料,但不包括能量回收。
【参照GB/T40006:2013】
4 基本要求
1.
2.
3.
4.
4.1 数据中心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2 数据中心运行噪声应符合当地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3 数据中心应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和工艺,不得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
5 基础设施要求
5.1 2022年1月起新建的数据中心电能比不高于1.5,2023年1月起新建的数据中心的电能比不高于1.4,2025年起新建的数据中心的电能比不高于1.3。
注:依据《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0879-2021)核算
5.2 现有数据中心使用具有所有权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不低于5%,使用比例应逐年增加。
表1 数据中心具有所有权的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年份 | 2023 | 2025 | 2027 | 2030 | 2032 |
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 12 | 30 | 50 | 75 | 100 |
5.3 使用冷冻水冷却系统的数据中心,水资源全年消耗量与信息设备全年耗电量的比值不高于2.5L/kWh。
5.4 新建数据中心的建筑主体应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的相关要求。
5.5 优先采购采用废旧矿坑、矿洞、落后通信局站等空间布局的数据中心。
5.6 优先采购使用氢能源、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等高效系统设计方案,实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数据中心。鼓励数据中心采用余热回收利用措施,为周边建筑提供热源,提高能源再利用效率。
6 运维管理要求
6.1 数据中心的建设和运维应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并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价机制、程序,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6.2 年能源消费量达到1000吨标准煤(含,电力按当量值计算)以上的数据中心应建立并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同时开展碳排放核查和管理。年能源消费量达到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数据中心应建立主要用能设备(系统)能源监测体系,并完成年度能源使用报告。
6.3 数据中心应建立废弃后相关产品的循环利用和回收的管理机制,符合国家对于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处理与回收的要求。
6.4 数据中心采购的产品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
6.5 数据中心应有负责运维和能源环境管理的组织。
7 数据中心信息(IT)设备及配套设备要求
本部分要求适用于2022年1月起新建数据中心过程中采购的信息(IT)设备及配套设备。
1.
2.
3.
4.
5.1
4.
7.1 通用要求
所有设备均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
5.1
6.
5.1
5.2
7.1.1 质量超过25g的塑胶部件需采用单一类型聚合物或者共聚物,在不破坏原有部件的情况下拆卸,不得含有无法从塑胶中分离出来的金属物。
7.1.2 对于采用粘接、焊接或者其他的紧固技术紧固在一起的,并不能使用普通工具进行分离的热塑性塑胶部件,应符合相应的相容性要求。不同热塑性塑料的兼容性表参见GB/T 32355.2,5.1表1。
7.1.3 在外壳、防护部件的塑胶部件上除企业名称、商标及产品型号、功能性指示信息外,不得喷涂装饰型图案。
7.1.4 除电线电缆外, 质量大于 25g 的塑料零件中添加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 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短链氯化石蜡(SCCP)、六溴环十二烷(HBCDD)。
7.1.5 质量大于 25g 的塑料部件不添加含有磷酸三(2-氯乙基)酯(TCEP)、磷酸三(2-氯丙基)酯(TCPP)、磷酸三(2,3-二氯丙基)酯(TDCP)、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溴环十二烷(HBCDD)、短链氯化石蜡(SCCPs)的阻燃剂。
7.1.6 印制电路板(PCB 板)基材中不使用六溴环十二烷(HBCDD)及短链氯化石蜡(SCCPs)。
7.1.7 产品外壳、各类按键以及外接电源线中苯并(a)芘的总量不超过 20 mg/kg,附录 C 中所列的16 项多环芳烃(PAHs)总和不超过 50mg/kg。检测方法依据GB/T 29784。
7.1.8 产品零件中不使用三丁基锡(TBT)和三苯基锡(TPT)。
7.1.9 产品中电池的重金属限值应符合如下要求:汞(Hg)含量不高于40 mg/kg,镉(Cd) 含量不高于20 mg/kg,铅(Pb)含量不高于1 mg/kg。
7.1.10 数据中心各类信息设备中的铅(Pb)、 汞(Hg)、 镉(Cd)、 六价铬(Cr(VI))、 多溴联苯(PBBs) 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含量应符合 GB/T 26572 的要求,适用的豁免条款,见附录A。
7.2 设备特性要求
7.2.1 服务器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服务器技术指标要求
指标 | 限制值 | 判定依据/方法 | |||
1 | 产品可再生利用率 | ≥80% | 按GB/T 32355.2及本附录B要求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2 | 消费后再生塑料、生物基塑料或两者组合的使用比例 | ≥4% | 计算方法见附录C,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3 | 整机能效(适用时) | 国家能效二级水平 | 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4 | 供电模块效率 | 20%负载率 | 电源效率 | ≥90% | 检测方法依据HJ 2507附录B要求,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功率因数(PF) | 0.95 | ||||
50%负载率 | 电源效率 | ≥94% | |||
功率因数(PF) | 0.95 | ||||
100%负载率 | 电源效率 | ≥91% | |||
功率因数(PF) | 0.95 | ||||
5 | 噪声 | 空闲状态 | ≤50 dB(A) | 检测方法依据GB/T 9813.3,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工作状态 | ≤65 dB(A) |
7.2.2 微型计算机及显示器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 微型计算机及显示器技术指标要求
指标 | 限制值 | 判定依据/方法 | ||
1 | 产品可再生利用率 | ≥80% | 按GB/T 32355.2及本附录B要求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2 | 消费后再生塑料、生物基塑料或两者组合的使用比例 | ≥4% | 计算方法见附录C,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3 | 整机能效 | 国家能效二级水平(适用时) | 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4 | 台式微型计算机噪声 | 空闲状态 | ≤50 dB(A) | 检测方法依据GB/T 9813.1,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工作状态 | ≤65 dB(A) | |||
5 | 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噪声 | 空闲状态 | ≤40 dB(A) | 检测方法依据GB/T 9813.2,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工作状态 | ≤45 dB(A) | |||
6 | 显示器能效 | 国家能效一级水平 | 检测方法依GB 21520,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7.2.3 以太网交换机应满足表4的要求。
表4 以太网交换机技术指标要求
指标 | 限制值 | 判定依据/方法 | ||
1 | 固定端口以太网交换机能效比值(TEER) | ≥300 | 检测方法依据附录D要求,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2 | 单路电源输出效率 | 20%负载 | ≥88% | 检测方法依据HJ 2507附录B要求,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50%负载 | ≥92% | |||
100%负载 | ≥88% | |||
3 | 单路电源最低功率因数(50%负载下的) | ≥0.90 | ||
4 | 多路电源输出效率 | 20%负载 | ≥85% | |
50%负载 | ≥89% | |||
100%负载 | ≥85% | |||
5 | 多路电源最低功率因数(50%负载下的) | ≥0.90 | ||
6 | 噪声发射 | 7.6 Bels | 检测方法依据YD/T 1816要求 |
7.2.4 网络防火墙应满足表5的要求。
表5 网络防火墙技术指标要求
指标 | 限制值 | 判定依据/方法 | |||
1 | 固定端口防火墙产品轻量化指标要求 | 吞吐量档位40G以上 | 体积上限 | 36 dm3 | 1.体积指产品长*高*深(不含挂耳、走线齿) 2.吞吐量采用IPV4协议类型 3. 附录E要求 |
功耗/吞吐量 | 5 W/Gbps | ||||
吞吐量档位30G以上~40G | 体积上限 | 18 dm3 | |||
功耗/吞吐量 | 6 W/Gbps | ||||
吞吐量档位20G以上~30G | 体积上限 | 18 dm3 | |||
功耗/吞吐量 | 16 W/Gbps | ||||
吞吐量档位10G以上~20G | 体积上限 | 12 dm3 | |||
功耗/吞吐量 | 23 W/Gbps | ||||
吞吐量档位1G以上~10G | 体积上限 | 12 dm3 | |||
功耗/吞吐量 | 25 W/Gbps | ||||
吞吐量档位1G及以下 | 体积上限 | 10 dm3 | |||
功耗/吞吐量 | 65 W/Gbps | ||||
2 | 固定端口防火墙外部电源 | 能耗 | GB 20943的节能评价值 | 检测方法依据GB 20943要求,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3 | 内部电源输出效率 | 20%负载 | ≥85% | 检测方法依据HJ 2507附录B要求,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
50%负载 | ≥89% | ||||
100%负载 | ≥85% | ||||
4 | 单路电源最低功率因数(50%负载下的) | ≥0.90 | |||
5 | 噪声发射 | 7.6 Bels | 检测方法依据YD/T 1816要求 |
7.3 机房用主要配套设备要求
7.3.1 冷却系统
7.3.1.1制冷机组的能效应符合以下要求:
冷水机组应符合 GB 19577中一级能效要求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应符合 GB 19576中一级能效要求 |
房间空气调节器应符合GB 21455中一级能效要求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应符合GB 29540中一级能效要求 |
热泵热水机(器)应符合GB 29541中一级能效要求 |
水(地)源热泵机组应符合GB 30721中一级能效要求 |
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应符合GB 37479中一级能效要求 |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应符合 GB37480中一级能效要求 |
其他制冷机组待相应能效标准推出后按其执行 |
7.3.2 信息设备的不间断电源(UPS)能效应符合GB/T 14715中一级。
7.3.3 电源分配单元(PDU)
每个可用电源插座(电源插座或连接端子)的功率不应大于0.5 W。
7.3.4 柴油发电机应满足表6要求。
表6 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要求
指标 | 限制值 | 判定依据/方法 | ||
1 | 燃油消耗率 | 机组额定功率120<P≤250 P(kW) | 243 g/kW·h | 测试方法按照本附录F,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机组额定功率120<P≤250 P(kW) | 234 g/kW·h | |||
机组额定功率600<P≤1250 P(kW) | 225 g/kW·h | |||
机组额定功率1250<P P(kW) | 216 g/kW·h | |||
2 | 运行最大噪声 | 机组额定功率P≤250 P(kW) | ≤105 dB(A) | 测试方法按照本附录G,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机组额定功率P >250 P(kW) | ≤110 dB(A) | |||
3 | 排气烟度 | 符合GB36886要求,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
7.3.5 电线电缆应满足表7的要求。
表7 电线电缆技术要求
指标 | 限制值 | 判定依据/方法 | |
1 | 产品燃烧产生烟气 | 烟气最小透光率不得小于 60% | 测试方法按照GB/T 17651.2要求,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如:HJ2501的认证证书) |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环联合认证中心起草。
附录A 产品有害物豁免条款
1.铅作为合金元素,在用于机械加工用的钢中,铅含量不超过0.35%;在批量热浸镀锌钢零件中,铅含量不超过0.2% |
2.铝合金中的铅含量以质量计不超过0.4% |
3.铜合金中的铅,含量小于4% |
4.高熔点型焊料中的铅(例如铅基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 |
5.除介电陶瓷电容器外,其它电子电气元件中玻璃或陶瓷中的铅(例如压电电子装置),或玻璃或陶瓷复合材料中的铅 |
6.额定电压高于交流电125伏特或直流电250伏特的介电陶瓷电容器中的铅 |
7.以锆钛酸铅(PZT)为基础的介电陶瓷材料的电容器的铅,该电容器为集成电路或分立半导体的组成部分 |
8.用于以下用途的电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 断路器 - 热感控制器 - 热电机保护器(不包括密封热电机保护器) - 交流开关额定值为: 6A以上及交流电250V以上,或12A以上及交流电125V以上 - 直流开关的额定电流为20A以上及直流电18V以上 - 电源频率≥200Hz时使用的开关 |
9. 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中半导体芯片及载体之间形成可靠联接所用焊料中的铅,应用于至少如下一种条件: -90nm及大于90nm半导体技术节点 -任意半导体技术节点下面积大于或等于300mm2的单个芯片 -芯片尺寸大于或等于300mm2的堆叠封装,或大于等于300mm2的硅中介层 |
附录B 产品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核算表
可再利用率/可回收利用率评估计算表
变量符号及定义 | |||||
符号 | 定义 | ||||
MG | 发电机组整机质量 | ||||
MP | 在预处理阶段考虑的材料的质量 | ||||
MD | 在拆解阶段考虑的材料的质量 | ||||
MM | 在金属分离阶段考虑的金属的质量 | ||||
MTr | 在非金属残余物处理阶段被认为是可再利用的材料的质量 | ||||
MTe | 在非金属残余物处理阶段被认为是可进行能量回收的材料的质量 | ||||
RCYC | 可再利用率 | ||||
RCOV | 可回收利用率 | ||||
质量单位: | kg | ||||
可再利用率/可回收利用率评估计算 | |||||
材料分类及 质量 |
金属(kg) | 橡胶(kg) | 聚合物(kg) | 液体(kg) | 其他(kg) |
预处理MP | 名称 | 质量(kg) | |||
液体 | MP1 | ||||
电池 | MP2 | ||||
机油滤清器 | MP3 | ||||
其他 | MP4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P5 | ||||
MP(上述总和) | |||||
拆解MD | 零部件名称 | 质量(kg)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D1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D1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D2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D3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D4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D5 | ||||
MD(上述总和) | |||||
金属分离MM | 名称 | 质量(kg) | |||
机组金属残余物MM | |||||
可再利用的非金属残余物MTr | 名称 | 质量(kg) | |||
玻璃 | MTr1 | ||||
橡胶 | MTr2 | ||||
其他聚合物 | MTr3 | ||||
木材 | MTr4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Tr5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Tr6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Tr7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Tr8 | ||||
申报单位可增加符合规定的内容 | MTr9 | ||||
可能量回收的非金属残余物MTe | 名称 | 质量(kg) | |||
有机材料残余量(包括聚合物、橡胶、经过改良的有机天然材料等) | |||||
可再利用率 计算 |
RCYC=(MP+MD+MM+MTr)×100%/MG |
||||
可再回收率 计算 |
RCOV=(MP+MD+MM+MTr+MTe)×100%/MG |
||||
问题说明 | |
||||
结果判定 | |

附录C 塑料比例计算方法
D.1使用消费后再生塑料、生物基塑料或两者组合比例按D.1.1计算。

式中:
Rrm —— 使用消费后再生塑料、生物基塑料或两者组合比例
mrmi —— 使用的第i种消费后再生塑料、生物基塑料或两者组合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v —— 产品中塑料的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
n —— 使用消费后再生塑料、生物基塑料或两者组合的类别总数
D.2下列零(部)件中塑料的质量不包括在计算范围内:
a) 印刷电路板、电子元器件、光学元件、静电保护(ESD)器件、抗电磁干扰(EMI)器件、标签、电线电缆等。
a) 用于加固设备的转轮和铰链等特殊部件。
D.3排除A.2包含零部件后,产品中塑料总重量小于100 g,企业可声明产品“不适用”于本条款。
附录D 能效比值(TEER)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

上式中,
l TEER是最大通吐量 (Td) 与设备加权功耗(Pw)的比值,单位 Mbps/w
l Td 为待测设备的最大通吐量,单位 Mbps
l Pw为待测设备的加权功耗,单位 W
加权功耗(Pw)通过下式进行计算:

上式中,
l Pw为待测设备的加权功耗
l (a,b,c)为设备在每一使用负载上的加权值,其中a + b + c=1.0
l (Pu1,Pu2, Pu3)为在不同使用负载上的功率
其中,加权值(a,b,c)及使用负载(u1, u2, u3)依设备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具体定义如下:
表1 以太网交换机的设备分类及负载水平
设备类别注1 | 负载比例 u1, u2, u3 |
权重 a,b,c |
接入(Access) | 0;10;100 | a=0.1; b=0.8; c=0.1 |
高速接入(High Speed Access) | 0;10;100 | a=0.1; b=0.8; c=0.1 |
分布Distribution/Aggregation | 0;10;100 | a=0.1; b=0.8; c=0.1 |
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0;30;100 | a=0.1; b=0.8; c=0.1 |
核心(Core) | 0;30;100 | a=0.1; b=0.8; c=0.1 |
附录E 轻量化指标(功耗/吞吐量)测试方法
E.1 轻量化指标(功耗/吞吐量)的测试基本要求、测试方法按照YD/T2443中5.1、5.2及5.3.1的1-2)、7-8)进行。
E.2 采用测量仪表自带的RFC2544测试套进行测试,测试过程采用 64 字节小包模型,测试防火墙的IPv4最大吞吐量 T(单位:Gbit/s)。
附录F 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工况下的油耗限值测试方法
一、测量燃油消耗率程序
(1)启动并调节负载量使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工况下运行。
(2)机组稳定运行后,记录功率、电压、电流、功率因数、频率、冷却发动机的出水(或出风)温度计机油温度(可从仪表盘读取)、环境温度、空气相对湿度、海拔高度,当以上运行参数显示为额定数值或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后,按照下表记录有关数据和情况。
(3)试验过程中运行调整负载以便保持发电机在额定工况下运行。
(4)用辅助燃油箱供油。
(5)每隔30min,记录燃油消耗量及并记录时间,油耗检测时间不低于2小时,且下表参数显示为额定数值或满足额定工况。
品牌: 型号: 额定功率: □PRP □ESP □COP □LTP |
||||||
柴油型号: | ||||||
时间 | 数据记录 | |||||
功率(kw) | 电压(V) | 电流(A) | 功率因数 | 频率(Hz) | 流量(L) | |
出水/风温度(℃) | 机油温度(℃) | 环境温度(℃) | 相对湿度(%) | 海拔高度(m) | ||
(1) 燃油消耗率ge[g/(kW·h)]按下式计算:

式中:
ge——燃油消耗率,单位为克每千瓦时(g/(kW·h))
Ge——燃油消耗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P——发电机组额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2) 燃油消耗量Ge(kg/h)按下式计算:

式中:
ρ——燃油密度
V——所消耗燃油的体积
附录G 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工况下的噪声限值测试方法
噪声测试在室内环境完成,测试场地由申请人自行提供,申请人须选择环境噪声小、可有效避开噪声反射的测试环境。按如下方法进行测量:(1)启动并调节负载量使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工况下运行。
(2)机组稳定运行后,将声级计调至“慢”档加权特性,在柴油发电机前(风扇侧)、后、左、右4个方向、距离1米、距离地面1.5米处测量并记录噪声数值。
品牌: 型号: 额定功率: □PRP □ESP □COP □L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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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记录(dB(A)) | ||||
正前方(风扇侧) | 正后方 | 左侧 | 右侧 | 最大值 |